第412章。胡思乱想中。(2/2)

怪,为什么宰相之女会出来抛绣球了?”

李岩正想控制着那个绣球,落到一个乞丐的身上呢?

但就在这时李岩,又感觉到了就发觉自己的斗气居然用不了了。

而绣球在众人的哄抢下,不停的在天空中飞跃着,而这时街道口正有一队官差,敲锣打鼓的走了过来,而那一颗绣球就像命中注定一样。

直接飞越了所有人,直直的朝着那名站在中间的红衣人头上砸去,好巧不巧的正好挂在他的帽子。

李岩瞬间就看到了一片大草原草,朝着那个人飞去了。

李岩讪讪的,摸了摸鼻子,小声的感慨了一句,“兄弟你这大红衣服,配上那颗绿色的绣球,挺配的。”好吧,虽然那绣球现在是红色的。

正当李岩在小声嘀咕的时候,周围却传来了一阵阵的欢呼声,也让李岩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陈光蕊,以及状元之类的词语。

让李岩瞬间想起来这是谁,这不就是唐三藏的爹妈吗?

这简直是旷世奇闻了,但看过西游记的人都知道,在这一段里面出了一个bug,那就是唐三藏的爹妈才成婚三个多月唐三藏就出生了,而且以前看原著的时候,还出现了这么一段剧情。

唐僧的父亲陈光蕊考上了状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温娇抛绣球招亲,那绣球“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缘。陈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温娇结了婚。陈光蕊赴任江州,从丞相府出发,一路上竟无人伴随,仅带着老婆和自己的一个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刘洪、李彪见色起意,杀了陈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顺从。小姐寻思无计,只得顺了刘洪。刘洪穿了陈光蕊的衣冠,带了官凭文书,同殷温娇往江州上任去了。殷温娇担心怀着的孩子有危险,孩子(即后来的唐僧)生下后,顺水放走,由老和尚收养了。过了十八年,儿子陈玄奘年满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丞相发六万御林军,捉了杀父仇人刘洪,拿到江边渡口祭奠,活剜了刘洪的心肝。然后龙王送陈光蕊还魂复活,一家团圆,后来殷小姐从容自尽

就觉得这一段疑点多多,迷雾重重,好多地方有违常理,只要读过这回书的人,都会提出许多疑问。如——

刘洪,一个水贼,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读到这里,简直让人为吴承恩捏了一把汗——盗贼都可当官吗?那些官们,难道就是做贼的水平?吴承恩是不是在暗喻“当官的都是盗贼”呀?还带着个作案的活证人——殷温娇到江州上任,难道他不怕殷温娇害他么?刘洪杀了人,为什么不选择逃匿,而是采取“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反思维,明目张胆地步入官场,这不是“飞蛾扑火”吗?不是在向官僚体制挑战吗?

殷温娇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而是丞相家的千金小姐,她为什么就这么顺从地跟上了刘洪,这个时候,她完全可以报案,却为何默不作声?殷温娇并没有揭穿杀夫凶手,那她还在等什么?

丞相一家人怎么对女儿和女婿如此冷漠和麻木,女儿出嫁后没回过娘家,也无书信来往。这十八年中,难道当丞相的岳父要见考上状元又同样为官的女婿,就没有一次机会吗?

刘洪冒充朝廷命官,竟然一冒就是十八年,怎么就没被人发觉呢?是不是太离谱了?历朝历代,有在一个地方一干就是十八年的官吗?难道朝廷忘了江州的官员同样需要调动,不能在一地干得太久了吗?这十八年中,刘洪去没去过朝廷述职?述职时,见没见过丞相?见没见过陈光蕊的同科榜眼、探花及其他进士?陈光蕊是状元郎,难道江州一带的官员就没有一个与陈光蕊相识或有交往的人吗?

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殷温娇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后,由儿子陈玄奘到京城报了信才能复仇?难道她自己就不能复仇吗?凶手并未时时不离她身边,也未将她禁锢,她完全有行动自由,而且凶手还是经常性地外出办公。如果殷温娇可以自己复仇,那么,她为什么不写信给父母?为什么不找一个与凶手不和的官吏说明内情?为什么不在夜里睡着的时候下手或在饭菜里投毒弄死刘洪?而恰恰是,殷温娇全部都放弃了,上述办法一种也没有采用。

更离奇的是,小姐和杀夫凶手夜夜同床共枕,简直叫人无法想象!

殷温娇完全有能力、有条件自行复仇,但是她没有复仇。那么,很明显,她跟随杀夫凶手刘洪,跟他同睡一张鸳鸯床,就是心甘情愿的了。如果不是心甘情愿,这个“血海深仇”,不让殷温娇自己报,这可能吗?这个思想工作做得通吗?殷温娇每天面对着这个杀夫仇人,她会怎么想?如果不是心甘情愿,她怎么会白天伺候他吃,天黑了陪他睡,就这么眼睛一闭,跟刘洪共享男欢女爱?如果不是心甘情愿,殷温娇怎么会忍上十八年?丞相的千金小姐殷温娇难道没有一丁点儿封建社会的“妇德”?能够忍受如此奇耻大辱?如果她无法忍受,那么,她为什么不先干掉凶手再干掉自己?既不干掉凶手也不干掉自己,并且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说明了什么呢?

(这抱怨的好像有些长了。)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