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章 跟上脚步(2/2)

这种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因“出汗血”而闻名。

当然了,盛产并不意味着无穷无尽,只是相对来说,这里拥有而已。

如同,华夏盛产大熊猫,但并不意味着大熊猫的数量庞大。

有些东西是因为特殊才变得稀有,或者说因为稀有才变得特殊。

如果汗血宝马在数量上很可观的话,那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马王的马并非真正的汗血宝马,但在马的行列中,已经算顶尖的存在了,哪怕真正的汗血宝马也未必是马王胯下马的对手。

“大哥,忘了问你了,你的马就没取个名字吗?”何叔度好奇地问道。

“我的马叫白驹!”马王高傲地回应道。

“白驹过隙?”何叔度一愣,随即点了点头。

显然,任何一个人,在养马的时候都会追求速度的极致,哪怕马王如此爱马之人,同样也是如此。

可是,何叔度有些不明白,马王根本不舍得骑马,为什么还要追求马的速度呢?

难道他不应该追求马的体型跟长相吗?

一匹马如果不用来骑的话,那肯定就失去了原本它的属性和意义。更新最快 手机端::

但转念一想,谁天生下来就是一定要让人骑的?

如果将其放养在大草原上,它难道不会同样生活的很好,依然是那匹风驰电掣的千里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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