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节:第三百零二章 千里诛贼(四)(1)(2/2)

27号,地居河内僻静之一角,别墅为三层结构,带有底层地下室,前面左右两大间均为汽车房,相邻的后面两大间为仆役室,楼梯则处于全室的中央部分。

中层二楼向北两大间,与楼梯两侧各有小室两间,前一间为客厅,后一间为饭厅,三楼顶层楼梯左为两浴室,右为两厕所,向北两室,右为朱执信次女公子朱微的卧室,左为曾仲鸣、方君璧夫妇之卧室,向南两室,右为何文杰、汪文惺夫妇的卧室与汪氏夫妇一室相毗连,而曾仲鸣之卧室,又刚与汪氏之卧室相对,相距且仅数丈之遥。

高飞发现这座27号别墅是座南朝北,也就是说三楼西南的房间才是正房,条件与采光也是最佳,三楼有四个房间,朝南的两间之间有门相通,右面一间既让与何文杰、汪文惺夫妇卧室,那么隔壁者,自然汪氏夫妇最合适,而且此房带有大阳台,面对院子花园,理应为主人居住。

到底汪精卫夫妇住在哪个房间内?高飞也无法准确的判断,要知道这种强袭与刺杀不同,任何一个微小的失误就可能导致行动失败,或者让整支小队陷入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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