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下卷.谁在路上(24)

新婚不久,春远就跟着村里的几个青年到省城打工去了。***一天中午,桃叶气喘吁吁地跑到春远打工的粮食局仓库,惶然地对丈夫说:“今天早上,我在秦镇街上碰上‘铁锨’了。他……他说,今黑咧要到咱屋去哩!我怕,就跑这儿来了。”春远将一麻包粮食举起来撂到车上,冷冷地说:“不怕,桃叶。你先回去。天黑之前我一准赶到家。”那天傍晚,秦林和春远前脚跟后脚地进了屋。“我认得你,你是秦镇的街痞!”春远指着秦林的鼻子说道。“认得就好。认得就闪远些,让我跟俺妹子叙叙旧。”秦林一副街痞无赖的架势。桃叶怒斥道:“滚,谁跟你有旧!”春远轻轻拍了拍妻子的肩膀,用冷峻的口吻说:“你出去,这是男人跟男人的事。出去把门拉上。”桃叶望了一眼丈夫,转身出去又把门关死了。“咋?想打捶?”秦林扬手将一个盛着开水的杯子朝春远甩过来。一场男人的“战争”开始了。据讲述这个故事的人说:按说,春远打不过秦林,但秦林甩出的那只杯子恰恰打在了灯泡上。灯泡炸了,屋里一片漆黑。春远靠着他对屋子里陈设的熟悉,把秦林挤到了大立柜与半截柜中间,秦林的整个身子便被卡住了。得势的春远一阵“黑虎掏心”,打得秦林嗷嗷叫:“你打,你打!今儿黑打不死我,我就叫你全家明天见阎王!”这话彻底激怒了春远,心想:弄不死他,就没有俺全家的活头……于是转身从门背后拎起一把砍柴的斧子……当天晚上,春远用自行车驮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走向沣河,将尸体扔在沣河滩的草丛中后,春远对浑身颤抖的妻子说:“咱走。”拉着桃叶,逃离了沣河岸边的那座小村庄。囚车开动的瞬间,桃叶喊了一声:“春远,我等你——一生一世……”春远带着妻子逃到了汉中,躲在一位和他一块儿复员的战友家里。尽管战友对他们热备至,春远夫妇仍惶惶不可终日。一周后,春远对妻子说:“咱回吧?我去自,天大的事我一人扛着!”桃叶说:“听你的。”走到位于秦岭腹地的佛坪县城,桃叶硬是把春远拽下了车。“咋啦?后悔了?”“不后悔。马上就要出山了,咱在这里住**再走。”桃叶的脸上闪着异样的神采,是羞涩,是渴望,春远没有看懂。直到夜色渐浓,俩人住进山城小店,春远从桃叶近乎癫狂的热烈中才悟出了妻子的用心……然而,山城的第一声鸡鸣声刚刚消逝,客房的门便被急促的敲击声震抖了……张春远对门外的人说:“等一下,让女人把衣服穿好!”……警车从盘旋的山道上驶出秦岭……1985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春远死刑,立即执行;以同样的罪名判处周桃叶有期徒刑7年。宣判前,张春远对法官说:“你们把法庭设在春镇街上嘛。问问当地老百姓,他‘铁锨’是什么东西?我这是为民除害哩!如果老百姓说我该杀,你也不用走什么程式,当街把我一枪崩了算了。”法官说:“秦林是劣迹斑斑,但惩办他是法律的事。任何公民都没有私自剥夺他人性命的权利,哪怕这个人犯了杀头之罪!”张春远、周桃叶均提出上诉。不久,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改判的裁定:张春远改判无期徒刑;周桃叶改为4年有期。熟悉内的人知道:改判是因为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律师。那律师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在秦镇奔波走访,最终取到了11位妇女的证词。这些妇女都受过恶霸秦林的强暴、凌辱。这些证据说明:张春远打死秦林,虽触犯刑律,但确使当地老百姓拍手称快。因此,张春远不属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人,法律应当“刀下留”……终审裁定下来时,法院得知:周桃叶已经怀孕了。于是便依法对其实施“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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