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之芳《清史稿·李之芳传》(1/2)

滨州物华天宝,向来不乏俊才,如孙武、东方朔,英才辈出。明末清初,滨州惠民也曾出过一位能人,官至华殿大士兼吏部尚书正一品加三级,人称“李阁老”。此人名叫李之芳,武定(今惠民县城南关)人。据记载,李阁老一生戎马倥偬,平三藩,剿余寇,能能武,是清朝一代重臣。不过寂寞英雄身后事,现在除了史料记录生平,与其还有关系的就是他的后人、一株古树和几本家谱了。

一九六七年秋天,在惠民县发现了一座古墓。古墓外层是灰隔,内层是套椁,灰隔与套椁之间灌有松香。套椁内是棺材,棺材上覆盖着紫红绫子的旌铭。上面用楷书金字写着:“清诰授光禄大夫化殿大士兼吏部尚书正一品加三级邺园李公之柩”。

,死者头戴元狐帽,帽顶有颗玛瑙顶珠,约核桃般大小,深褐色,中间有孔,用金丝系着。死者口内含金币,金币与人民币贰分硬币大小相似。后经专家考证证实,死者年龄相貌与馆藏李之芳画像相似,且铭旌记载与县志记载一致。出土物充分证明:古墓的主人就是李之芳。

李之芳,字朱仲,号邺园(1622~1694),明天启二年壬戌八月十八日(1622)出生于山东武定府(即今山东省惠民县城),死于清康熙三十三年甲戌十一月初二日(1694年)享年73岁。

李之芳少时就塾,聪颖好。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二十一岁时中举人;顺治四年(1647年)进士及第,授浙江金华推官、刑部主事、广西道御史。

人物生平:

李之芳(1622年—1694年)字邺园,山东武定(今山东惠民县县城)人,清朝大臣。1642年(明崇祯十五年)中举人,1647年(清顺治四年)中进士。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6月,李之芳以兵部侍郎身份离京去杭州“总督浙江军务”,参与平定了降清后又率兵独立的耿精忠之乱。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8月,李之芳应诏回京,因其出师年逾50,转战10年,还朝须发皆白,公卿士大夫莫不相顾叹息,康熙皇帝亦为之动容。回朝不久,他即上书康熙皇帝主张发还难民子女,赈济被战灾民,并发放耕牛、种子,使灾民能迅速发展生产。奏书中有“必先有可生之民,而后才有可征之赋”等名言。是年,晋升为兵部尚书。不久即托病回家。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康熙皇帝南巡,李之芳前往迎驾,随即被召回北京,官拜华殿大士兼吏部尚书,“入阁办事”,被尊为“阁老”,成为当事汉族中职位最高的官员。1688年(清康熙二十七年)离职家居,1694年(清康熙三十三年)病逝于家,康熙皇帝赐“襄”,两年后,康熙皇帝又赐给他坟地。今后代居住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杜家村(可查)。

史记记载:

李之芳,字邺园,山东武定人。顺治四年进士,授金华府推官。卓异,擢刑部主事。累迁郎中,授广西道御史。疏请革钱粮陋规,禁州县官迎送。十七年,巡按山西。圣祖即位,裁巡按,召回。

康熙元年,乞假归。二年,复授湖广道御史。五年,巡视浙江盐政。入掌河南道事。大士班布尔善坐鳌拜党诛,之芳疏言:“昔大士俱内直,诸司章奏,即日票拟。自鳌拜辅政,大士皆不入直,疏奏俱至次日看详。请复旧制,杜任意更改之弊。”又疏言:“世祖时赏罚出至公,督抚不敢恣睢无忌。十八年以后,督抚率多夤缘而得,有恃无恐。勒索属员,扰害百姓。夫直省亿万之众,皆世祖留遗之群黎,我皇上爱养之赤子,何堪此辈朘削?自与受同罪之法严,与者不承,则言者即涉虚,非特不敢纠督抚,且不敢纠司道守令。有贪之利,无贪之害,又何惮而不怙恶自恣?今皇上亲政,乞亲裁,罢黜溺职督抚,以肃吏治。”疏下部,寻甄别各省督抚,黜其尤者数人。进秩视四品,擢左副都御史。之芳数上封事,请严巡盐考绩,慎外官罚俸,皆关治体。迁吏部侍郎。

十二年,以兵部侍郎总督浙江军务。会吴三桂反,十三年,奏请复标兵原额,督习枪炮。疏甫上,耿精忠亦叛,遣其将曾养性、白显忠、马九玉数道闚浙,浙大震。之芳檄诸将扼仙霞关,调总兵李荣率副将王廷梅、牟大寅、陈世凯、鲍虎等分道御寇。时上命都统赖塔率师入浙,五月,偕赖塔率满洲兵千、绿旗兵二千、乡勇五百,进驻衢州。众皆谓会城重地,不宜轻委。之芳曰:“不然。衢踞上游,无衢,是无浙也。今日之事,义无反顾。”显忠自常山陷开化、寿昌、淳安,养性自处州犯义乌、浦江、东阳、汤溪,沿河阻饷道。温州镇总兵祖弘勋叛,召寇陷平阳,再进陷黄岩,集悍卒数万窥衢州。七月,之芳与赖塔阅兵水亭门,率总兵官李荣、副都统瑚图等薄贼垒,军坑西。之芳手执刀督阵,或请少避,之芳曰:“三军司命在吾,退即为贼乘。今日胜败,即吾死生矣!”守备程龙怯战,斩以徇。麾众越壕拔栅,败之。遣陈世凯乘胜复义乌、汤溪,鲍虎复寿昌、淳安,牟大寅破常山,王廷梅败贼於金华石梁、大沟源,李荣亦复东阳,复败贼於金华寿溪,馘贼将,毁寨十八。参将洪起元复嵊县。诏嘉之芳调度有方。十月,贼将桑明等五万众由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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