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漫长岁月(4/5)
摆在我眼前的十个亿还要难。遇见你以后对我来说好像酷不酷已经变的没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只想有你,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牵着我的手一起走在夜色里,看灯火阑珊。
我喜欢和你在街边拿着奶茶一起等着烤串,看来来往往手牵手的情侣。
我喜欢和你一直就这样走下去,多晚回家都没关系,然后洗个澡躺在床上。
更喜欢有时候夜里上完厕所后手脚冰凉地钻回被窝,你意识朦胧的死命把我往怀里拉,在我眼里那种温暖真的富可敌国。
有时候真的很难说清你到底有多好,好在哪里,只是我觉得有你在,真好。
以前有人问我眼中的爱情是什么。
我想了想,我眼中的爱情大概不是每天的甜言蜜语,你侬我侬,也不是吵架时你拉着我搂着我,而是在冷战过后我仍然确定你不会放走我。
有时候两个人吵架说分手,其实并不是真的想分手,只是想吓唬对方,让他们按你的心意来。谁先低头又怎样,不离开就好。面子算什么,脾气算什么,都没你重要。和心爱的人哪有什么真正的对与错。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到底能爱一人多久,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定,也许会一直爱下去,也许十年后,或者某一天就突然不爱了,放弃了。很多事情都是无法预知的,所以也不必计较那么多,只要当下想爱就去爱,别给自己留下遗憾就好。
记得《夏有乔木》里说,一个人可以走很快,两个人才能走更远。其实两个人在一起互相扶持互相安慰很重要,经历过无数次的磨合然后再一起长大,那时候你就会觉得,只要有他在,你就心安。
我也曾错过很多人,可遇到你之后我发现,你是我无论如何都不想错过的人。
或许你并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喜欢你,但如果有一天,你像别人曾对你付出那样对一个人好的时候,你才就明白那种赴汤蹈火和身不由己。你就会明白原来那些辗转几条街为你买来的美味蛋糕不是顺路碰到,密密发来的信息不是因为无聊,为你花钱大手大脚不是因为生性大方,只是因为,刚好是你。
有一次和朋友抽烟的时候,他突然问我是看不见未来可怕,还是和喜欢的人分开可怕。我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后者。
如果看不到未来的话,我也会勇敢的往前走,因为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后路阿,唯一的一条路就是向前走的路。
可是如果是和喜欢的人分开,别说勇敢前行,可能我连未来都不会去想了。因为我失去的不仅仅是未来前行的动力,也失去了对我来说生命里最温柔的意义。
很多时候我也并不清楚我到底有多爱一个人,也曾期待和想象过,但也仍然不相信人生会有这样的奇遇,换句话来讲就是我相信爱情,但我不相信这种奇遇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可是有一天当我真正遇见那个人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该怎样去定义他,甚至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描述他,我只知道当下我遇到的这个人是我这辈子可以想象到的最好的以外的那个人。
我是一个特别执着,喜欢谁就认定了谁,是不会死心,也很难放弃的那种人。即使是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并且还要把南墙撞破的人,不管是什么人什么事,只要是我认为值得的,不后悔的,我都愿意不顾一切的去爱。
其实也不是说有多爱你。只是愿意倾尽所有去爱你。
这世界上最难过的事,不是你不爱我,而是曾经你说很爱很爱我,最后却轻易的放弃了我。
我永远喜欢暧昧期。
有一个可能在一起也可能不在一起的人,每天试试探探,说点甜的又说点酸的,心情会一直像天边一块儿软软的云。把暧昧期比作季节,那就是那种微微燥热的夏天傍晚,他去忙工作了说两个小时后找你,你穿着小裙子一个人走在马路边,天是昏红的,有洒水车经过,耳机里听着暧昧时期的歌,歌词里每个字,都像溅起来的晶莹水花,给心脏铺上一层薄薄的水雾。
过了这么久了仍然觉得,最美好的是两个人在人群中相互发现的时刻,你们因相互吸引而变得浪漫又自大,误以为全世界只有你们俩拥有可以相融的灵魂——你觉得你们俩,是里那种绝妙的惊世伴侣。这种假设在从前错了一遍又一遍,但这次你决定,错就错吧。
“justlikeit。”
就像那个夏夜傍晚,其实没那么好,汗黏黏的,手里的奶茶太冰,对接方回消息又太慢。但你看着手机里跟他的聊天记录,慢慢地脸上就带了笑,你想到他是这么刻薄跟傲慢的一个人,仍然选择温柔地接近你了。
我是个俗人,贪财好色,缺陷颇多,仍固执地觉得自己在那一刻遇到了真爱。
告诉你一个道理“太爱一个人没有好下场”
我有一个朋友他和他对象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周围人都很是羡慕,春天两个人会去踏青,夏天会为对方熬枇杷露,秋天给她买无数条不同款式的围巾,冬日严寒,更是整晚整晚得把对方的双脚贴在自己的肚皮上。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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