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3/4)

货币性资产的相关损益,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方不应确认该类交易的损益:

1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合营企业;

2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损益无法可靠计量;

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2合营方转移了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并且投出资产留给合营企业使用,应在该项交易中确认归属于合营企业其他合营方的利得和损失。交易表明投出或出售的非货币性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在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过程中,合营方除了取得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外还取得了其他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当确认该项交易中与所取得其他货币性、非货币性资产相关的损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其应予计提的减值准备;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定其应予计提的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金额的确定及会计处理见本书第九章“资产减值”及第二十三章“舍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内容。

第四节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因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外的方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比较该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是否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应区别形成该转换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l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首先,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其次,2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开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商誉或计入损益金额。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例-16a公司于20x年2月取得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600万元,取得投资时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6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本例中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0x8年1月2日,a公司又以1200万元的价格取得公司12的股权,当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本例中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公司10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及交易,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6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

l20x8年1月2日,a公司应确认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0000

贷:银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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