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三七章、提颅而归(2/2)

好像说得挺有道理的。以后有机会了,再找个人来解读解读,说不定也能用得上。

就算自己用不上,也能卖给世家大户们换点物资。

嗯,在如今的大汉朝,书简是很贵重的!而在文教很薄弱的西凉,更是有钱都买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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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冀县城外小村庄的黔首百姓们,迎来让自己与有荣焉的茶余饭后。

他们都津津乐道着,自己的乡里出了位少年英豪。

两个月前惨遭杀害的屯长华立,其子华雄在消失了两个月后,终于回来了。还是提着三个贼寇人头回来,摆在了父母坟茔前。

据说那三个贼寇,就是凶手!

大汉朝以孝悌治天下。

这种父母忽逢不测,其子不辞辛苦、不畏生死去报仇,终于得偿所愿而归的事迹,是人们最喜见乐闻的话题。

也顺便的,让华雄这个名字,迅速在汉阳郡传播,慢慢蔓延到整个州里。

最明显的证明,是华雄这些日子经常被人打扰。

他回到冀县的家里后,便在父母坟茔所在地,搭了个茅草屋住着守孝。

守孝,是华夏文明的传统。

从商周王朝开始,古人们就有“事死如生”的观念。守孝是对死者的哀思、对亡灵的悼念,是生者对死者的怀恋。

孔子也曾经说过:“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守孝三年(实际守孝时间为27个月)的风气普遍被接受。不过呢,这个时间对于经书传家的名门世家们,几乎都会遵守;但黔首百姓们来说,那就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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