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4/4)

润应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沿用例-1,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现金股利,甲公司按其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可分得60万元。则甲公司在确认该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将包含的现金股利部分单独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16400000

应收股利  600000

贷:银行存款 164000000

第三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核算的权益性投资中,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是以下两类:一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准则中要求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日常核算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主要是为了避免在子公司实际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之前,母公司垫付资金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情况,解决了原来权益法下投资收益不能足额收回导致超分配问题。

二成本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及投资损益的确认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例-8甲公司20x年1月,取得对乙公司5的股权,成本为800万元。20x8年2月,甲公司又以1200万元取得对乙公司6的股权。假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且该投资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公允价值无法取得。20x8年月,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甲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可取得10万元。

甲公司应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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