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2/4)

存款或原材料等 50000

第四季度末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为:

50x50000x00100152=2185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保证 2185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21850

第四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151250元。

在对产品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发现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相差较大,应及时对预计比例进行调整;

2如果企业针对特定批次产品确认预计负债,则在保修期结束时,应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同时冲减销售费用;

已对其确认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了,应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不留余额;

第三节新旧比较与衔接

一、新旧比较

或有事项准则是在对财政部200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原准则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规范了亏损合同与重组义务

原准则将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排除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之外。新准则中将亏损合同、重组等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规范,其他准则涉及或有事项的,与预计的辞退福利、弃置费用等也适用或有事项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要求在计量预计负债时考虑重大的货币时间价值

原准则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要求对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新准则要求在货币时间影响重大时,将预计负债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出折算为现值进行计量。

三由法定义务扩展至推定义务

原准则中所指义务只涵盖了法定义务,不包括推定义务。新准则中规范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

二、新旧衔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除此之外,对或有事项不予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日以后,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章收入

第一节收入概述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作为影响利润指标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受到企业和投资者等众多信息使用者的重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主要规范了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有助于如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准确核算企业实现的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问题不由收入准则规范。

收入主要包括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如工业企业生产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公司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实现的收入;另外,企业发生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业企业对外出售不需用的原材料、利用闲置资金对外投资、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等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

企业发生的既不属于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属于收入。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本章着重讲解了不同形式的收入,即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条件和计量问题。g

第二节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产品和为转售而购进的商品,如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商业企业购进的商品等,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企业的商品。收入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是指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给了购货方。其中,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值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同时考虑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如果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销货方承担,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就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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